拐杖的選擇
選擇質量好、扶手牢固、高度可調試、拐頭有防滑裝置的輕便拐杖,通常鋁合金制品最佳。
扶拐行走的原則與時機
下地時機最好掌握在骨痂形成期。此期局部疼痛消失,腫脹消退,軟組織已修復,骨折斷端已初步穩(wěn)定,內外骨痂已開始形成,特別是經(jīng)過幾周的床上鍛煉,肌肉收縮有力,當踝關節(jié)背伸時,患肢抬高足不發(fā)顫,即可以讓病人開始離床扶拐練習步行。
扶拐的方法
拐杖的高度應根據(jù)病人的身高調適,一般高度是雙手扶拐,拐頂距離腋窩5~10厘米,與肩同寬。
扶拐的步法
扶拐行走時站好姿勢,使雙足與雙拐頭呈等腰三角形,先邁患肢,足尖不可超越雙拐頭連線,站平穩(wěn)后,雙手撐拐同時健肢向前邁移30厘米,站穩(wěn)后抬患肢,同時提拐向前移動同等距離,足與拐頭同時落地,但足尖仍然落于雙拐頭連線內,如此逐步前移。在使用拐杖的過程中均要有親屬的監(jiān)護,以克服隨意性和盲目性。
棄拐
骨折愈合后應該及時棄拐。
但棄拐不宜過早,否則會導致骨折畸形甚至鋼板彎曲或折斷,影響康復,甚至需要再次手術。
部分病人對骨折愈合存有顧慮,不敢棄拐,時間久了,可以造成雙下肢力不平衡而不利于患肢的康復。棄拐的原則是骨折部達到骨性愈合。